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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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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(已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),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进入面试人员

根据笔试成绩,由高到低按照5:1的比例确定信息技术岗位参加面试人员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(见附件1)。

二、面试确认

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5月12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,邮箱:zgrmfyjgfwzx@163.com

1.参加面试考生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“xxx确认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xx职位面试”(内容见附件2)。

2.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 《放弃面试资格声明》(见附件3),经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上述指定邮箱。

3.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进入面试程序。

因考生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,将根据笔试成绩,依次进行递补。

三、面试安排

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(星期五)上午9:00。

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:00前,到最高人民法院南门外集合,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。截至当日上午8:3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。请考生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。

四、体检考察

根据综合成绩(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)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。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,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。如放弃资格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,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。面试当天考生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,面试后取回;面试后立即离开考场,严禁泄露试题信息;如有违纪行为,将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。

(二)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、食宿等费用自理,近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。面试当天请提前查阅天气、交通等状况,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考试资格,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。

(三)请考生主动关注北京市及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,避免接触密集人群,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,提前做好行程安排。

面试时,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并按要求测量体温;全体考生须出示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状态(当天提前截图保存)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(当天提前截图保存),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,不再参加当日面试,另行安排。

考生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。凡隐瞒、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,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,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
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,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。

联系电话:010-67557512

邮箱:zgrmfyjgfwzx@163.com

附件:1.进入面试人员名2.面试确认内容3.放弃面试资格声明

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

2021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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